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和2019年月度深圳市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3 16:3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和2019年月度深圳市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通过采集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为行业发展提供动态监测依据,全面准确掌握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经市统计局审批备案,我委委托市电商服务中心开展2018年度及2019年月度的全市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市统计局批准文号:深统法字〔2018〕10号。 全市已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企业均有义务填报统计报表,报表数据提交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完成: 1.2019年2月10日前通过登陆“深圳市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数据直报工作。 2.2019年2月10日前将填报完成的报表加盖公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邮件至邮箱传线年月度统计调查 样本企业每月8日前通过“深圳市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 ()完成数据直报工作。 为便于企业顺利填报统计报表,我委定于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14:30—16:30在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六楼多功能厅举办“深圳市电子商务统计数据填报培训会”,介绍统计指标、填报要求、报送方式以及平台系统操作方法等。请各有关企业积极参与,派一名统计负责人按时参会,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参会回执(详见附件)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市电商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是每一个调查对象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委将企业是否按时报送电商统计数据作为企业申报我委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条件之一。请各企业积极配合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按时报送报表数据。 (责任编辑:admin) |